更新时间:2018-08-03 17:40作者:王新老师
2.贵州省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请到学院学生科加盖公章;
3.贵州省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核表(每年一份,一式两份,附件2),请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4.本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每年一份)(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转岗且符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由第一次接收单位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
5.就业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单位聘任合同书或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
6.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只能是贵州省内卡)(各一份);
7.毕业证书复印件;
8.贷款结清凭证(只针对贷款代偿学生)。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系部及各位同学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
2.如在校期间已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位同学在申请批准及代偿资金下达前,应遵照合同规定归还个人贷款本息(建议提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及利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3.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到贵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办理,地址:贵州大学北校区思贤楼二楼(博学楼前二层楼);
4.办理时间:2015年4月6日----4月30日(周末、周日、节假日不办理);
5.咨询电话:0851-88292131,88292016。
四、温馨提示
1.初审后,贵大中心将对初审合格名单在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请各位同学予以关注;
2.因贵大到基层就业服务学生较多,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时间到校办理;
3.请各位同学不要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
4.最终审核合格名单由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在贵州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科
二0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