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11:18作者:李一老师
近年来,交警支队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厅交警总队的领导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以畅通工程实施、平安县区创建和“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基本实现了交通信息集成化,道路设施现代化,安全宣传社会化,便民服务人性化,交警队伍正规化和各项管理的精细化,为全市创造了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畅通工程等级评定中,长春支队已连续五年保持“畅通工程”全国一等模范管理水平,其中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三名。省、市政府多次为交警支队立功授奖。长春交警被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被市政府多次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中宣部、团中央等五部委联合授予支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支队人民银行岗被团中央、公安部联合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光荣称号,安龙泉公路巡警中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光荣称号,女子中队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尤其是2010年支队新班子上任以来,面对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的严峻形势,支队确定了“树立新理念、提升软实力、打造硬队伍、建设小机关、做强大基层”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前所未有的奉献精神、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前所未有的调流举措、前所未有的管控态势,有效优化交通组织。实施了三年严管行动计划,采取“7+1”交通管理举措,超常动作实施大规模交通流调整,大胆深化勤务改革,扩大警力管控的时空范围和效能,高标准落实 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全支队推行交通事故支、大队两级研判制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秩序管理、车驾管源头管理、隐患排查等各项措施。通过以上举措,大幅提高了路网通行能力,优化了交通流的时空分布,完善了队伍管理机制,死亡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同期比大幅下降。不仅发展了支队各项工作的良好势头,更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充分实现了支队各项工作的新跨越。特别是在150天交通专项治理中,被市政府授予了“交通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李申学在莅临交警支队视察时称赞,“长春交警在保平安、保畅通上作出了突出贡献,长春的交通状况明显好转、交通拥堵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勇于开拓天地宽”。回首过去,我们心潮澎湃,展望未来,我们激情满怀。愿与社会各界朋友一道将长春建设成为一座交通管理现代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