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1:40作者:李天扬老师
朔州网上自编预选机动车号牌系统须知
欢迎您使用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小型汽车号牌互联网选号系统(以下简称“选号系统”)。每辆车使用“选号系统”选号仅限一次。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提示,按照规则选择号牌。
一、“选号系统”适用于在本市申请新车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汽车。转移(过户)、转入、变更登记业务不适用本“选号系统”。
二、已在车辆管理所受理注册登记业务但尚未选号的,不适用本“选号系统”。
三、请在“选号系统”公布的号段范围内自主编排号牌号码。
四、请按照“选号系统”中的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地录入机动车和机动车所有人相关信息。如录入的信息与实际资料不符,会导致选号无效。(重要提示:1、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车辆型号务必按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签注的内容填写,注意区分英文字母大小写,使用半角字符。请勿按照发票上签注的发动机号录入。2、进口车的车辆型号请录入车辆识别代号前8位!!!)
五、因不符合机动车《公告》管理、安全技术标准、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有关规定,导致机动车无法注册登记的,选号无效。
六、在“选号系统”中完成选号后,应当在预约的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逾期3个工作日未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号码视为自动放弃。
如您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规则,请点击“同意”,进入“选号系统”进行选号。祝您为您的爱车选中一副满意的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