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0:06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金华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投诉电话和投诉方法
近日,金华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接到市民投诉:宾虹路一建筑工地连续凌晨施工,噪音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入睡,日常生活受到影响。值班的机动中队接到投诉后,火速前往工地,发现确有施工迹象。执法队员当即要求工人停止施工,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取证,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施工方禁止夜间施工。
第二天晚上,巡查队员发现该工地仍在施工,当场与工地负责人取得联系。已经现场责令停工,为什么施工方还继续施工?工地负责人表示,此举实属无奈:“我们正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必须一次完成,否则会形成缝隙,造成建筑质量问题,真的停不下来。”“不是停不下来,而是你们根本没有合理合法地进行夜间施工。”执法队员表示,夜间施工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得施工。双方多次沟通后,工地负责人最终承认自己在没有取得夜间施工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是不应该的。
根据《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在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等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鉴于此施工单位已构成擅自夜间施工,开发区行政执法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两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