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0 11:17作者:李天扬老师
夜间施工、高音喇叭叫卖、露天卡拉OK等噪音扰民问题让许多市民感到苦恼。最近,就有一些市民向记者咨询,噪音扰民问题该向哪个部门反映?5月27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
噪音“错投”耽误处理
据城建热线12319中心李吉伟主任介绍,他们这里经常接到市民投诉夜间施工等噪音扰民问题,因他们不能直接转办,需要与环保、公安等受理部门沟通,影响处理速度,提醒市民最好向相关部门直接反映,以便问题得到快速处理。
而据沈阳市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相关法规,生产噪音投诉归环保部门受理,而生活噪音投诉则由公安部门受理。因一些市民不了解情况,常常将该向公安部门等部门投诉的噪音扰民问题却向环保部门反映,既浪费了资源,也耽误了问题的解决。
夜间不得扰民施工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依据相关法规,在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及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 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将连续作业的原因、内容、时间及联系方式、投诉渠道予以公告。
在禁止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将由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遇到类似问题可以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反映。
露天卡拉OK扰民可举报
苏家屯区雪松路居民反映说,每天大清早,就有商贩用高音广播喇叭叫喊“换液化汽罐”,搅得居民休息不好。
据介绍,《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业宣传、礼仪庆典等商业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