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23:18作者:才子老师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全乡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时,由负责安全的副校长组织人员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录。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及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学校传达室要严格执行《传达管理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的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对购买的食品进行及时登记,并要求出售方签名核实。不得买腐烂霉烂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进行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2、开学初,班主任必须与学校、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登记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注明是否是留守儿童,并确定科课教师的安全教育分管对象。
3、值周教师每天要提前到岗,负责检查、疏通放学路队和中午学生的午休及活动。
4、教室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班主任负责。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5、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堂中保护措施。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6、兼职生活教师在每周开学前,组织寄宿生在规定地点存放好自行车;每天晚自习后,对寄宿生就寝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每周放学回家,必须组织寄宿生安全乘车。
7、会计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账目差错和其它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