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23:25作者:三水老师
4.14、班组长负责记录本小组所属职工当天的出勤情况,在晚饭前报至工长处。记录必须详细具体,弄虚作假者,取消当日奖分,并罚款100元。
4.15、工长负责考核各个小组和职工,并将每天发生的质量问题和施工进度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将奖罚及时公布于众。每周末上报本周考勤情况至项目部,弄虚作假、执行不彻底者,责任人罚款100元。
4.16、班组评分要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扣责任人100元并降级使用。
4.17、严禁打击报复,败坏干部队伍作风,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给予降级或罚款300元以上处分。
4.18、为人处事必须公正,待人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发现随意奖罚职工,大大超出规定部分或者罚5元、10元来应付,处罚人也要罚款100元。
4.19、管理人员或家属来工地另开伙食的,必须全部去市场购买,不准在食堂里回生菜、食油,发现一次罚100元。
4.20、管理人员受贿索贿,全部没收归公司,并罚款3倍。2000元以上的,降级处理;数额较大的一律开除出工地。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检察机关处理。
4.21、管理人员要立场坚定,敢作敢为,遇到破坏捣乱、造谣惑众、贪污盗窃,都要挺身而出、检举揭发。不应该畏缩不前、听之任之,特别是那些不明是非,包庇袒护坏人坏事的,坚决给予处罚。
4.22、项目经理,必须服从总部的人事、设备、材料、车辆、料具的调动。不服从一次,给予500元的处罚;第二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三次以上给予降级处分,严重者开除。
5、费用报销制度
5.1、每次业务招待费:总经理不限,副总经理1500元以内,项目经理1000元以内,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500元以内,特殊情况请示总经理同意。
5.2、在食堂招待客人,有关领导控制在200元以内,招待一般人员控制在100元以内。
5.3、各项目部工程交际用烟,每月按所在工地职工每人2元计算。
5.4、逢时过节需要拜访的合作单位,都得事先请示总经理,否则所发生费用不予报支。
5.5、各项目部正副项目经理、各科室科长、采购员,从2002年元月起开始每月报销市内电话费,长途费及IP电话费不报。市内电话费按报销金额暂记个人帐户,次年1月份汇总后根据各项目的工程量、业务量把超支部份由财务转个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