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23:22作者:三水老师
员工须服从上级工作分配,执行工作指令。如有问题须直接向上级汇报请示。
2:仪表仪容
1)员工须保持个人清洁:勤洗理、勤修指甲,不留异味。
2)男员工头发不过衣领,发角不过耳,不蓄胡子,不烫发,染彩发。女员工保持淡雅清妆,长发须盘起,不烫怪发,不浓妆艳抹,涂指甲油。
3)工作时间内除结婚戒指外,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及私人移动电话等。
4)皮鞋须保持清洁光亮。
5)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其整洁。
3:考勤
6)除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酒店须签到、签离。
7)员工须执行上班签到、下班签离制度。员工上、下班时间以实际到岗、离岗时间为准。
8)严禁代人、托人签到、签离。
4:工作制服
1:酒店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服的式样和发放数量,员工工作时间内须按规定着装,并要注意爱护,不得擅自修改。
2:员工离店须将工作服交回工作服遗失或无故损坏者须酌情赔偿。
5:拾遗
员工拾到任何财物,须立即向部门报告,由统一送交吧台登记、保管。
6:会见亲友
员工当班时间不得会见亲友。如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在酒店指定地点会见。
7:电话和移动电话
1:仅供客人和工作使用,严禁员工私用。特殊或紧急情况确需使用时,须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后,方可使用。
2:员工的移动电话在上班时间不的开机或震动
8、小费和礼品
员工不得收取客人小费和礼品,更不得公开和索要。如客人主动给予时,先要婉言谢绝,说明情况;如客人坚持确实不能谢绝时,先应礼貌收下并致谢,事后须向上级报告并上交登记。
9、部门规章制度
除酒店规章制度外,部门经理可根据本部门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适用于本部门的制度,所有部门的制度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作为酒店总规章中的部分规章,并不得与酒店总规章相抵触,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