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7 22:00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十条 后勤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损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十一条学校采购物资,在与供货商谈判价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谈判定价,价格质量监督组参与,最终购买价由校长决定。第十二条 采购人员将物资采购回来,由价格质量监督组成员凭发票审查实际采购价格和质量,验证签字后,校领导方可签字报销。第十三条 价格质量监督组定期向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汇报监督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
1.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购物用款初审、复审、审批,合同初审、复审、审批及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3.采购组集体询价采购原则;
4.避免单一品牌、单一来源采购原则;
5.采购过程监督原则。
第四条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实施办法》、《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五条 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六条 工程基建类采购由学校统一管理,各校区、处室、中心提出方案,基建小组勘测工程并预审核方案,为校长会议决策提出合理建议。经校长会议通过后由采购组组织招标,采购组和各校区、处室、中心专项组完成采购。
第二章采购组、采购员职责
第七条采购组组成和职责
采购组由组长、副组长、采购员4人(各校区1人)、政府采购员1人组成,受主管财务副校长和总务处主任领导,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