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4 23:46作者:才子老师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
国土资发〔2016〕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但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还有差距。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维护资源和生态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认真履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加强管理创新,促进技术创新和利用方式创新,把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要求落实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提高先进适用技术转化率和普及率,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在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坚定保护就是节约的理念,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以最少的矿产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坚持高效利用。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坚定高效利用就是节约的理念,对主共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采和综合利用,推进优质优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推进废石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经济和生态等综合效益。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技术指标体系,发挥技术指标强制和引领作用,加强监管,对达标情况进行公开。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对于节约和高效利用水平高的给予支持,对于水平低的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