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3 23:53作者:李一老师
2.2011年1月至2015年6月,人保财险等公司通过虚列中介业务手续费等方式套取资金1.48亿元,用于业务支出等,其中1.34亿元。
3.2009年1月至2015年5月,人保寿险等公司存在为不符合条件的投保人承保、超监管规定支付利息和无资质承保等问题,涉及金额8.6亿元,其中2.57亿元。
4.2009年至,人保寿险以明显低于向监管部门报备的费率,为本单位职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医疗险和寿险781.92万元,其中110.77万元。
5.2010年至,人保寿险等公司以“捐赠款”等名义向教育部门等支付费用以获得学生平安保险业务;人保财险等公司通过登录车险理赔系统获取车主信息等方式用于保险营销。
6.至底,人保财险未建立异地灾备系统;人保财险等公司部分信息系统存在设计缺陷,车险承保数据质量不高。
(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
1.至底,人保集团未制定集中采购实施细则;人保健康未建立库存商品管理等制度,出入库登记管理不完整。
2.至底,人保集团未结合事权核定下设2家驻外代表处的年度预算,也未制定海外机构工作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
3.2011年至,人保资本等公司对保险资金的实际投向监督不到位,致使借款企业未严格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资金42.59亿元,其中10.46亿元。
(五)廉洁从业方面
1.2012年12月至2013年,人保集团本部及所属人保投控、北京万春园有限责任公司支付307.08万元购买高档车6辆。
2.2012年至2015年,人保集团本部及所属7家公司支付5381.3万元定制金质、银质纪念章96956枚,部分用于对外赠送和发放给员工。
3.2013年7月,人保资本违反中央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规定,组织业务往来单位人员到吉林省白山市开会,共计支出34.67万元。
此外,人保集团还存在装修工程委托的施工企业不符合资质要求、下属公司股权和产权因历史原因未及时变更等问题。
中国人寿在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收支方面
1.至底,国寿集团本部对股改中承接的历史存量保单业务,未按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