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8 04:17作者:王华老师
四、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
组织召开部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落实《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分析报告规则》。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行业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和对吉林省、深圳市两家“平安交通”安全体系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沿海港口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制度,编制航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修订桥隧工程风险评估指南,继续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研究起草建立长大桥隧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和挂牌督办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跟踪指导开展大客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出台《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实施方案,推进“平安车”建设;推进“平安站”建设,制定专项评价指标。加强交通公安机关消防监管工作督导,督促企业整改火灾隐患。深入开展直属海事与地方海事“结对子”工程,推进全国海事系统协调均衡发展。
五、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研究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结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国际船舶运输业年度核查,稳妥实施船舶签证取消工作。推进京津冀船舶监督一体化,调整优化渤海中西部水域航路、锚地通航资源共享和监管区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
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储罐技术状况安全检测评估专项行动、“平安船舶”创建专项行动。督导交通公安机关开展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七、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继续推进“平安公路”建设,完成8万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个示范省示范工程验收、总结和推广,完成1800座危桥改造。组织实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推动中韩双方共同建立中韩客货班轮安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中韩双方公司全面建立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自管体系和“老龄船”退出机制,督促中方企业对超过20年船龄的在航船舶通过新建或换船方式进行更新。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研发重大科技攻关,推进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启动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工作,加强南海安全通信和测绘力量建设,推进北斗导航系统应用和“AIS+”建设,强化对重要通道的航海保障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