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6 05:23作者:王华老师
二、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本单位(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报备中说明情况。
三、机关主要负责人外出,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工作。
四、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必须按提前1天办理报备手续交办公室,并对分管工作作出安排。
五、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六、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若行程发生变化,按照干管权限,主要负责人及时向县委、政府电话口头报告,并告知本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电话口头报告。
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项目、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代其主持的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安排)。外出报备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登表》(见附件),主要负责人报备表报县委办综合科、政府办综合科;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报备表报局办公室。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