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13:58作者:李天扬老师
同时,《条例》还对紧急情况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作了规定,可以“先采取应急措施,再申请使用”。
物业不得私设营业摊点
针对物业擅自卖广告位,小区内设置营业摊点等行为,《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不得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物业服务企业也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违者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