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1:34作者:才子老师
首批入选须符合四个条件
阳春砂的种植产量在逐年减少,广陈皮价格年年攀升,化橘红的药效不时受到质疑……
广东作为中药材大省,为岭南中药材立法已经列入广东省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并将选择部分中药材率先保护。昨日下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报立法保护岭南中药材第一批品种遴选工作情况。
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副局长李梓廉介绍,首批入选的中药材品种必须符合下列5个条件中的4个。两项硬性指标分别为: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的地理标志保护的药材品种,或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珍稀濒危药材品种或是渐危的药材品种。
其它三项要求包括:要求药材基源品种明确,品质和药效质量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具有历史文献记载,明确是临床使用历史悠久的传统中药;临床上使用量大、在广东具有一定的种植规模,质量优、临床效果好的大宗特色南药品种。
据悉,此次遴选将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由广东省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技术专家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拟定20种广东道地药材和特色南药品种,由征集遴选工作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集和投票遴选,最终选取前8名入围广东立法保护的岭南中药材第一批品种,并进行立法前期工作。
以“寻找共性,保护个性”为原则
第一批为何选取8种进行立法保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然解释说是为了推进精细化立法,“岭南中药材多达4000多种,种植、生产环境及要求,保护措施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立法中选择的品种太多,就很难做到精、准、深。选择8种中药材,从细处着手,使立法更具有操作性,法规执行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陈然透露,首批8种中药材的立法保护以“寻找共性,保护个性”为原则,通过研究8种中药材共同的特点,根据其共性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在此基础上根据其自身的特殊的需求,建立特殊制度,保护其个性。至于落选第一批的中药材,陈然表示以后还将陆续进行立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