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1:35作者:三水老师
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
1、什么是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党的组织。(简单地讲省级以下,县级以上的党的组织)本章对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大会的召开,代表大会的职责等作出规定。
2、党的地方组织与党的地区委员会。
从党章规定中看党的地区委员会不是一般独立的地方组织,它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
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中的党的组织(包括党委总支、支部)。
本章对基层组织组建、任期、基本任务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党的干部
1、党的干部及其本质。
党的干部,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党政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包含各级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党的干部的本质: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什么是公仆,特指那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党的干部的本质就是人民公仆。
马克思最早称掌握巴黎公社权力的人为公仆。恩格斯也曾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防止国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新增了党的干部一章,首次把人民公仆作为对干部的要求载入党的章程。
本章对干部的本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七章党的纪律
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一个政党内拥有制定党内法规权力的机关根据党的章程制定和颁布的,运用党纪处分的手段保障其实施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党的纪律,从它的内容和涉及的范围来说,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还包括宣传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
本章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的种类、处理程序作出了规定。
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