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5:21作者:王华老师
自贸区条例提出在国家框架下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在金融、交通航运、商贸、专业、科技文化和社会等服务领域,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资质要求等准入限制措施。
其一,自贸区要规划建设粤港澳创新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区,促进粤港澳服务要素的便捷流动,推进粤港澳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和规则的衔接,逐步试行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服务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制度。
其二,广东自贸区应当扩大港澳航运业开放,建设粤港澳航运服务的示范区,从而推动粤港澳航运物流服务自由化。
提升金融业合作
其三,广东自贸区应当建立与粤港澳商贸、科技、旅游、物流、信息等与三地服务贸易自由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其四,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在自贸区以人民币新设、增资或参股自贸区内金融机构等直接投资活动。探索区内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其五,自贸区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开展与港澳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
设点港澳元兑换
其六,自贸区应当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付服务向港澳银行业开放,促进金融集成电路卡和移动金融在自贸区和港澳地区互通使用。符合支付服务市场发展导向,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自贸区内港澳资非金融机构,可以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
其七,广东自贸区将推动个人本币和外币兑换的特许机构、外汇代兑点发展,便利港元、澳门元在自贸区的兑换使用。
其八,广东自贸区应当发展与港澳地区保险服务贸易,同时探索与港澳地区保险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的机制。
创新基地作支持
其九,自贸区应当加强与港澳在项目对接、投资拓展、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合作,共同到境外拓基建和能源资源开发。
自贸区建立粤港澳创业创新基地,完善创业创新扶持体系,为创业创新提供项目对接、创客空间建设、融资担保等支持。
其十,广东自贸区应当创新粤港澳口岸的通关模式,推进粤港、粤澳查验单位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来往促一地两检
自贸区对广东居民往来澳门、澳门居民往来内地推行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查验方式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探索对广东、澳门居民实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单向检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