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7:37作者:李一老师
按照计划,宁夏要在2018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58.1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00个贫困村全部销号、9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党组书记、副主任梁积裕表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出台,从法律上明确了各级组织和领导的责任,有利于强化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从法律上明确扶贫开发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利于实行责任追究制,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从法律上明确社会扶贫共同责任,有利于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共同推进的局面;从法律上明确扶贫对象的确定程序与方法,能保证扶真贫、真扶贫,使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更精确,力量更集中,效果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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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宁夏目前已减少贫困人口290万人,到2018年建档立卡的58万贫困人口将全部实现脱贫。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下称《条例》),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把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各级政府应当支持和引导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给予补助或者贷款支持;对扶贫对象创业的,在项目、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予以优惠和支持。另外,宁夏还将重点对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给予免费和补助;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接受技能培训或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给予生活费补贴。《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的农户提供救助;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和就业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根据《条例》,经考核验收按期或者提前实现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享受的扶贫优惠政策可以保持不变;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脱贫的,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