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0:15作者:三水老师
据悉,武汉市共接待境内外游客1.93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949.46亿元,分居副省级城市的第一位和第二位。全市共有A级景区37个,其中5A级景区3个;旅行社325家,其中5家位列全国百强社前60名;星级酒店87家,其中相当于五星级标准的酒店数量30家;全市导游9375人,其中星级导游员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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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保护开发旅游资源,进一步维护游客权益,我市再次提高旅游业门槛。昨日,《武汉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在市政府法制办官网上开始向社会公示,对2006年版本的《武汉市旅游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征集意见将于6月15日截止,在经过后续法定审定流程后,修订草案将生效。
俱乐部、车友会等召集游客纳入监管
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方面,修订草案特别强化信息水平建设。要求市、区政府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资讯平台,设置旅游信息设施,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点)、交通、气象、住宿、医疗急救、游客流量预警等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旅游者集中场所推进公共卫生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无线局域网络覆盖,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
此外,随着旅游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出现了不少缺乏规范的新业态。此次修订草案明确,将“俱乐部、车友会等名义或者网络方式召集游客从事经营的,纳入旅游监管范围予以规范”。
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依据修订草案,我市将从旅游从业者、游客两方面入手,推进文明旅游。
我市将公开旅游企业资质、经营服务质量、失信惩戒记录等信息,公布严重违法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保障旅游者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旅游景区(点)强行向旅游者销售联票、套票的,将被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强制旅游者接受讲解服务,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草案规定,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实行信息动态管理,促进旅游者文明旅游。
旅游规划执行情况需评估
“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是旅游资源,其具有不可再生和分散性的特点,如果盲目、过度、无序开发,将会给旅游资源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草案增加了“市、区政府对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的规定,要求建立评估与社会参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