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09:59作者:才子老师
由设备供应商委托机动车检验机构对申请“黄改绿”的车辆进行底盘输出功率和尾气原始排放测试,并负责将车主提供的相关材料送至各县区环保(分)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处(所)、公安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需各部门在《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后处理装置加装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符合改装条件的车辆,申请人和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确定适合的改装设备,并签订合同。
车辆改装完成后,由设备供应商出具《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安装单》,委托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外观检查和尾气排放测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凭《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安装单》和《净化设备安装后排放检测报告》,到市环保局加盖“黄改绿”印章,开具“黄改绿”证明,送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和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黄标车综合治理办公室备案,解除档案锁定及黄标车区域限行抓拍等违章处罚。
完成“黄改绿”后,可按以下流程申领补贴:
●拿补贴要走这五步
1、改装公司协助车主登陆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http://58.56.98.111/index.shtml)点击黄改绿。
2、填写注册申请并提交,获得黄改绿登陆账户,然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成功登陆后录入补贴申请信息,并上报。
3、县(区)环保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财政部门依次网上审核。
4、改装公司打印审核通过的表格到市环保局、市交通局运管处、市车管所,县(区)环保局和财政局依次盖章确认。
5、财政部门根据鲁财建[2014]49号文件规定发放补贴。
●“黄改绿”推进表
目前已有73辆黄标车完成改造
今年1月28日,《临沂市黄标车“黄改绿”实施方案》出台。
今年4月1日,我市首辆“黄改绿”车辆取得绿标。
今年4月24日,我市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的通知》
截至今年5月5日,全市已有73辆黄标车完成改造。
此次“黄改绿”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