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0:54作者:三水老师
其他要求
4.5.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不应使用金属针等锐利物。
4.5.2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
4.5.3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试验方法
5.1耐湿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GB/T3920执行。
5.2重金属中总铅和总镉的测定按GB/T30157执行。
5.3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测定按GB/T20388执行。
5.4燃烧性能的测定按GB/T14644执行。
5.5附件抗拉强力的测定按附录A执行。
5.6附件尖端和边缘的锐利性测定按GB/T31702执行。
5.7绳带和绳圈的长度采用钢板尺或钢卷尺测定其自然状态下的伸直长度,记录至1mm。
检验规则
6.1从每批产品中按品种随机抽取有代表性样品,每个品种按不同颜色各抽取1个样品,样品的大小或数量应满足试验需要。
6.2样品抽取后密封放置,不应进行任何处理。
6.3单件样品判定:根据产品的类别对照第4章的要求进行评定,如果样品的测试结果全部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含有2种及以上组件的产品,每种组件均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则该样品符合本标准,否则为不符合。对儿童纺织产品中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1%的小型组件不考核4.2的项目。
6.4批样判定:如果所抽取样品全部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符合本标准。如果有不符合的样品,则判定该样品所代表的品种或颜色的产品不符合本标准。
附录(规范性附录)
附录A
附件抗拉强力试验方法
A.1原理
用上夹钳和下夹钳分别夹持住附件和主体,拉伸至定负荷下作用一定的时间,评定附件是否从主体上脱落或松动。
对于最大尺寸≤3mm,或者无法夹持(夹持时附件发生变形或损伤)的附件,评定洗涤后附件的变化。
A.2设备
A.2.1夹持器:能够夹持各类附件。
A.2.2拉伸仪:应能进行定负荷拉伸,精度为±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