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37作者:李一老师
二是对违法逾期不处理的行为缺乏制约手段。大整治前,本市有5起以上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达10万余辆,少数机动车逾期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超过300起,而由于没有刚性处罚手段,这些车辆仍然在上路行驶。这次《条例》修订计划对违法逾期不处理达到一定次数的,分情形暂扣驾驶证、行驶证,限制驾驶人驾驶资格,限制车辆上路行驶。
三是目前“代为记分”、“买分卖分”现象很突出,使得记分制度对一些违法者形同虚设。《条例》草案提出,机动车所有人对其车辆未尽管理义务、机动车1年内出现一定次数违法且由其他驾驶人接受处罚的,将暂扣车辆行驶证,以此大幅压缩“买分卖分”违法空间。此外,非机动车违法罚款出现执行难。上半年查获、至2016年仍未接受处理或缴纳罚款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有1.8万起。因此条例拟提出,对此类严重违法行为将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