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0:26作者:李一老师
九要加强节目版权管理,引导广播电视机构提高版权意识,管好节目流向。
宣传司、传媒司、监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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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曝光一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其中再次强调“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并要求不得宣传炒作“完整版”。不过多家卫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暂时没接到广电总局的这个通知。
“一剧两星”政策时候,电视剧行业一度资金吃紧。在今年2月27日上午举办的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各大电视台在分组讨论中纷纷提出应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并将电视剧恢复至“一天三集”。然而,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的这一业内诉求,似乎并没有得到总局的支持。近日网曝总局出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主要包括以下4点内容:
1.播前审查,重播重审;
2.片头片尾明确标明发证机关、发行许可证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号;
3.不得宣传炒作“完整版”“未删减版”“被删片段”等概念;
4.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片尾播出演职人员表时不得插播广告。不过多家卫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暂时没接到广电总局的这个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