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08:48作者:李天扬老师
据介绍,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应用的迅速发展,网络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军事等各方面管理中,各国都在加速构建各自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一些西方主要国家为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很早就制定了法律法规,并将维护网络安全纳入了国家安全战略。
王振民说:“如今,人们每天不用过桥坐船,但很多人要上网,互联网已经变成国家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中国境内的网络,当然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我国有权对境内的互联网通过立法、司法进行管理。”因此,网络空间主权应该受到尊重,我国也同样尊重其他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权。
网络空间和现实空间的区别在于可能有重叠,例如网络交易,可能出现在美国交钱,在中国提货的情况,这就需要各国进行协商合作,建构大家都能接受的,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的法律框架。王振民说,目前这一领域还没有国际上通行的规则可循。
亮点五:为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国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不少人认为太空、深海和极地这些“战略新疆域”有着现实和潜在的重大国家利益,也面临着国家安全威胁和挑战,应当将维护这些领域的安全任务纳入国家安全法。
为此,新的国安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马怀德说,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极地等领域开展科考、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有利于人类的发展。事实上这些领域不属于任何一国,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人口占世界六分之一,批准和加入了关于这些新型领域的一些国际公约,中国有权也有义务履行公约义务,对这些领域进行探索开发,造福全人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有权依法保障自身的相关活动、资产和人员的安全,马怀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