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8:27作者:王华老师
4.4各级干部人员:努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议,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领导责任,实现岗位目标及部门整体目标。
五、内容:
5.1干部人员任用原则:
5.1.1职、责、权、利对应原则:通过规范岗位标准,确定各岗位之职责、职权及相关利益,做到权从岗来、责随权至、责权相应、责利相符;
5.1.2能上、能下原则:本公司之干部人员任用,以工作结果为导向、以部门绩效为标准,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切实贯彻“能者上、庸者下”之干部任用指导思想,理顺干部人员任用、晋升管道;
5.1.3淘汰原则:对部门绩效不彰、工作执行不力之单位主管实行淘汰机制,优化干部队伍建设;
5.1.4绩效承诺原则:所有干部人员于任职时,必须与公司签署<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明确岗位之职、责、权、利,<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5.2绩效承诺:
5.2.1所有人员在职时必须熟读<岗位说明书>,且需在<岗位说明书>上签名确认,明确岗位职责与义务,并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5.2.2干部人员任用时,必须与公司签署<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约定岗位目标及违约责任等项目,干部人员必须切实履行<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之全部内容;
5.2.3公司之<岗位说明书>、<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2.4干部人员因个人原因,拒不签署<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就职;
5.3岗位目标设定及绩效汇总:
5.3.1各岗位目标设定状况,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5.3.2绩效成绩汇总状况,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5.3.3干部人员之绩效成绩汇总后,即可按<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之相关条款,对当事人实施正负激励;
5.4责任划分:
5.4.1岗位责任: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各项职责,对岗位工作负责;对于未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执行不力、岗位绩效不彰者,当事人负岗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