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1:23作者:才子老师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同时指出,试点自学直考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改革措施,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不在试点范围内的其他地区不得开展自学直考工作,要及时宣传,准确解读,避免一哄而上和误解炒作,切实保障试点工作平衡开展。
热点三“考试预约”、“自主约考”
问: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考预约有哪些变化?学员进行科目二、三考试还需要等待很长时间吗?
答:变化还是很大的。新规实施后,考试预约将更加便利,学员学车拿证将更加便捷。我简要介绍一下。
第一,逐步推行场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实现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可以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车管所应当按照学员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第二,开展异地考试,考试合格当日领证。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抓紧完善落实省内跨地市考试、考试合格当日发证等便民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的成效,早日享受到改革的实惠。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辆管理所在60日内不能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考场预约考试。
第三,约考方式更加多样,可以实行自主报考。调整考试工作组织,实现网上预约和网下受理顺畅衔接,做到约考信息推送及时准确,考试组织工作严密有序。车管所建立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学员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这种方式改变了由驾校集中约考的做法,取消车管所向驾校分配考试名额,有利于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规范报考约考工作,挤压权力寻租空间。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尽快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安部确定的28个试点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宜昌不属自主约考的试点地市,但正在与外地相关技术部门联系,争取尽早推广、尽早上线、尽早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