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22:33作者:王新老师
③不按时候课进课堂,无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者或者接打手机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上课清点学生人数,因不实行点名制而引发的学生的不安全因素等,发现一次扣2分。诱发的其它责任事故按安全责任合同办理。
⑶作业布置与批改
布置作业要依据大纲和教材要求,作业题要精选,作业量要适当,符合省“减负”规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一周内完成作文批改,其他作业原则上在当天(不得超过第二天)批改好。不漏批、错批作业,作业格式和批改格式符合学校规定。教师应严格作业书写要求,对作业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严禁以压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重视口头作业及动手能力训练。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组织或要求学生征订、购买学校统一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发现一次扣2分。
②美术及劳动科技课手工作品于期末上交,其它各学科应按课标要求对学生进行认真考查并做好记录。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③作业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请学生批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
④作业布置偏少或偏重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酌情扣分。
⑷辅导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载。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按要求填写好成长记录。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无成长记录每人次扣2分(由教导处统一确定人头)。
②教师单独将异性带到其它隐蔽场所辅导,发现一次扣1分,严重者将追究师德直至解聘等。
③早读课或自习课教师必须按时到班辅导。发现不到班辅导或不按时到班辅导者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⑸考核进行考核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考核将由学校逐步实行改革,考核分过关考核、期末考核进行。
(1)过关考查过关考查由教导处,教研组组织进行,各项目过关率应不低于8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扣分。①不进行重点单元过关考查的每一次扣2分。②对没能过关的学生不进行再过关的扣1分。③过关人数低于全班人数的80%扣1分。
(2)期末考查①期末考查由教办、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成绩进入绩效考核和加分项目。因绩效发放的时间等因素制约可以顺期兑现落实。②音、体、美、电脑等专兼任教师要按照课标要求进行考查。③对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扣2分,按规定无成绩记载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