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10:06作者:王新老师
一、考勤细则
()工作时间
、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公假:
、公假不影响考勤。
、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迟到、早退
、教职工迟到、早退-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迟到、早退-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迟到、早退-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迟到早退-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天处理,扣除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病假
、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事假:
、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旷工:
、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