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09:0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七、责任追究制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致使国家、集体或公民的利益遭受损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责任追究的内容
()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命令、决定,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应解决的有关问题。
()对直接下属人员的作风恶劣、违纪违规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不严或放任不管,造成所辖单位、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
()所辖科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工作作风疲沓,办事不力,推诿扯皮,态度粗暴,耽误政务,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群众意见反响较大的。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在执行公务中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应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他不作为的。
()其它失职类错误。
、责任追究及查处。
()对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失职行为人进行责任追究。
()触犯党纪政纪的,按《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查处。
()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渎职失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挂牌上岗制度
、按照全体人员的身份、职责、分工实行挂牌上岗。
、实行挂牌制度总的要求是: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标有部门名称、本人职务及姓名、编号和贴有照片的身份片(或称胸牌)。
、每个单位的胸牌要统一制作,必须做到整齐划一、以有利于振奋精神,规范管理。
、工作人员下班后可以不再佩戴身份牌。
、对所配发的身份牌等证件,不准借给他人,更不准送人或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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