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08:17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职责
.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衡生产的要求负责。
.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积压负责。
.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造成的损失负责。
.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生产车间保密规定
一条为贯彻公司《保密制度》,保证公司技术秘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生产部建立保密工作机构,在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生产部保密工作的领导、监督与检查。生产部经理为机构负责人,计划调度主管、各班组长为机构成员,下设兼职保密员。
三条坚持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明确保密责任。
四条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维护公司秘密安全,消除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
五条在职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技术保密合同书》,遵守合同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六条生产部所属员工须严格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七条对载有公司秘密的文件、图纸、记录等资料,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八条香精生产配方,配制香基配方,须由专人按规定传递、管理。香基配制人员须严守配方秘密,不得扩大知晓范围。
九条对已经用于生产的新原料,领料员、香基配制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泄露原料名称、价格、生产厂家、供应商等有关信息。
十条加强对配制香基和自制香料实体的管理,不得流失,严防被窃。
十一条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生产技术、设备及工艺情况和相关数据,对来访、参观客人要按预定计划接待,不得扩大交流、参观范围,关键设备谢绝参观。
十二条对维护公司秘密做出贡献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奖励,对泄密、窃密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保密制度》和《保密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十四条本规定由生产部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