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3:33作者:王华老师
、公司对任何部门或个人的罚款均使用罚款单。公司罚款单分为特种罚款单和通用罚款单。特种罚款单,即公司针对某一专项事宜的办理程序制定的一卡式处理表。通用罚款单,即除特种罚款单以外,公司统一制定的各部、室、科(以下简称部门)均可使用的通用罚款单。
、特种罚款单和通用罚款单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组织制订。任何部门根据实际工作
需要均有权向财务部提出制订特种罚款单的书面申请(根据自已的思路设计出初稿),由财务部与申请部门负责人、业务相关人员及相关联部门负责人同进行探讨、推敲,从而理顺程序,修改初稿或重新起草出讨论稿,经反复讨论、修改后最终制订出特种罚款单。
、特种罚款单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或个人,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处理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敷衍、含糊。表中所有对个人和部门的罚款按本规定条执行。
、公司所有管理人员、辅助人员及赋予相应职权的人员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违犯规章制度、设备和工艺操作规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均有权使用公司通用罚款单进行处理。
、通用罚款单和特种罚款单由财务科统一管理发放,财务部建立特种、通用罚款单支领、回收登记簿,使用者到财务部处,在登记簿支领栏内签名支领。通用罚款单使用者每次只准支领二本,每使用完一本后,须将所有存根联交财务部,并在特种、通用罚款单支领、回收登记簿回收栏内签名,而后,方可再支领。特种罚款单填写人员一次支领张,以后每使用完张后将回复件交回,再支领张并办理相应支领、交回手续。财务部在回收回复件时,要严格核对,不得缺少。
、使用通用罚款单人员,在对任何违规、违章工作、质量事故及损害公司利益等
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当场或分钟内开具通用罚款单,由被罚款人或部门负责人在所开通用罚款单上签名。如被罚款人在受到处罚时无理取闹,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名,由罚款人找其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组织调查处理,对事实清楚,仍不签名者,可将被罚款人立即停职,直到其签名为止(如属残疾人不会写字可按手印)。停职期间,按旷工处理。
、使用特种罚款单或通用罚款单对相关部门或个人的罚款,均由被罚款部门负责
人或被罚款人在罚款时间小时内持被罚款人或部门联和财务会计联到相关会计处以现金形式缴纳罚款。相关会计收到罚款时,首先核对是否超出小时,如有超出,每超小时加收一倍罚款(不足小时按小时计算,加罚倍数按最高倍为限)。收款后,收款人在被罚款人或部门联上加盖收讫印章并返还给交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