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3:00作者:王华老师
四、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五、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质量名列前茅者。
.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面向全体学生,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和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老师。
.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作出显著贡献者。
.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率高、效益好者。
.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七、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授予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称号,或给予口头表扬等单项奖励。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处分。
.政治思想不健康,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并造成很坏影响者。
.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忽失职,造成损失者。
.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服务失时不周,态度粗鲁恶劣,给集体利益造成损失者。
九、依据上述情形的情节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教职工坐班办公制度
一、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及我校的具体情况,教职工实行以组(室)为单位的坐班办公制度。
二、办公制的基本要求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上课、下班级、组织学生活动等外,教师应在办公室备课、批改和业或做其它教学业务工和。有事临时请假应由组长同意,半天以上,一天以内请假由各处主任同意,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请假须写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事先无法请假的,回校后当天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职处理。病假要有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后才有准假。
三、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厨房和勤杂工人的岗位和工作时间,分别由教务处和总务处根据工作性质另行作出规定。
四、办公时间随作息时间表而变动,随不同季节作出不同规定。原则上上午学生早读前到校,下午学生离校时教工离校,中午适当休息。
五、教师的迟到、早退、缺席、纪律等情况,由级组长、教研组长或各室负责人作必要的统计,每月报校长办公室,作出勤奖和其它补贴的发放依据。每位教工应自尊自重,协助组长做好统计工作。
xx中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条为贯彻常州市教委、教育工会《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章校务公开的原则
二条实事求是原则。要准确反映学校管理的真实情况,做到较为全面仔细,涵盖学校管理的主要事项,对重点问题应详尽细致。
三条突出热点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特别关注的问题,一要介绍政策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二要充分介绍实施措施、方式、步骤、如实公开落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