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2:54作者:才子老师
.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分)
五.团结情况(分)
.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分)
.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分)
.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分)
六.纪律性
.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分。
.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分。
.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分。
.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七.学习情况(分)
.平均绩点.分以上(分)
.平均绩点.分以上(分)
.平均绩点.分以上(分)
.平均绩点.分以下者为零分
.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八.加分情况
.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分的加分。
.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分的加分。
.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分(不累加)
考核办法:
)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分),良(),中(),差(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九、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