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工作制度(2)
更新时间:2018-12-05 22:23作者:三水老师
、线路、门窗、空中悬挂物、卫生工具、水电设施等财物进行全面的检查,不得走过场。
、不良器械排查:全面清查学生是否将刀具、木铁棍、玩具枪、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各种不良物品带入教室,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处置。
、学生行为:随机抽查学生课间行为习惯,发现不良现象,即时制症教育。
、思想调查:细心观察,个别交流,有预见性的把握学生心理动态,顺藤摸瓜,了解学生校内外的思想行为状况、变化,查出隐患。
四、安全反馈
、对于每周一次进行的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检查结果,有隐患都要及时上报.
、对教室设施上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一经查出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修理.
、保持安全信息通畅,实施安全报告制度。若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校、失踪、自行外出外逃、伤害事故、重大违纪等事件的,班主任要在小时之内政治处口头汇报,并在天以内事件的具体情况上报学校。
、做好班级安全工作的阶段小结和期末总结工作,明确今后工作方向。
注:班主任因事外出,由代理或副班主任履行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