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2:21作者:王新老师
(二) 每一学期对宿管会进行一次总体考核,由宿管会组织自评,向学院推荐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学生处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理。
五章 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营造一个良好、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十四条: 基本制度
.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主席办公会议。成员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各部门部长。
.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全体宿舍管理干部大会。成员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全体委员会议。成员包括: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
十五条:参会制度
.召开会议,秘书处必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
.参会时,每位干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
.参会时,每位干部必须佩带工作证。
.参会时,每位干部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参会时,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拖鞋。
.参会时,不许抽烟、吃东西,不许私自讨论和打闹。
.会议期间个人电话必须关机或调成振动。
.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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