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5 21:48作者:王华老师
(三)督查工作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后十五天开始。会议有明确要求的按会议决定办。
(四)贯彻会议精神情况,应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反映。保密性强内容可送党,政领导传阅。有些重要情况可通过信息渠道按一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四、关于领导批示件的督办程序
(一)领导批示件是指学院党,政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有关事项,领导批示件分要办理结果和不要办理结果两种情况。
(二)要办理结果批示件的办理
、凡要办理结果的批示件,由办公室登记和视内容提出办结时限后,转有关单位办理,并适时由承办单位向办公室汇报办理情况。
、批示件办结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写出办结报告,送交办公室。
、办结报告由办公室审查后,对办理不彻底或处理不当的,应中报告退回承办单位补充办理;合格的可将办理结果摘要或直接呈送韦关领导阅示。
、领导批示件办结后,由办公室终统一将有关资料归档。
(三)不要办理结果的批示件的办理,由办公室登记后,转承办单位功理,并由办理单位将办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