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作业处理准则(2)
更新时间:2018-12-05 21:28作者:王新老师
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薪工资的付款: .职员每月日。 .作业员:分日、日两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主管转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十五条 会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事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日前填具政府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元月底前填具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十六条 薪工资的支付,应由总务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表编制“薪工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 十七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十八条 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申报起见,本公司职工应于每度开始一个月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扶养亲属申报表”,由会计部门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会计部门应就每一职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 十九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情事,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