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3)
更新时间:2018-12-05 21:26作者:三水老师
应提取折旧。(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以及由于生产任务不足处于半停产企业的设备。(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六)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十二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三)已提足折旧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四)提前报废清理固定资产。(五)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六)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七)对外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八)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九)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十三条 企业应按月计提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十四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限法:平均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限月折旧率=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十五条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上市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的%确定。十六条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限。分类一般企业折旧限上市公司折旧限(一)机械设备、金切机床 、锻压设备 、铸造设备 、数控设备 (二)动力设备、锅炉及附属设备、发电机组、空压设备、大型中央空调设备、煤气生产设备、其他动力设备(三)传导设备、电气设备(包括电焊、电镀等)、输电设备、输电线路(包括地下电缆)、电讯线设备、其他传导设备(四)起重运输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车辆、其他运输设备(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计算机(价值在万元以上)、通用测试仪器及设备(六)工业炉窑、烧铸炉、加热炉<TD style="BORDER-RIGHT: #ddc; PADDING-RIGHT: .pt; BORDER-TOP: #ddc; PADDING-LEFT: .pt; PADDING-BOTTOM: .pt; BORDER-LEFT: #ddc; WID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