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
更新时间:2018-12-05 21:24作者:李天扬老师
社会的经济效率。所以,市场初次分配的缺陷必须由再分配来弥补。在市场初次分配考虑效率的前提下,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收入差距,达到社会公平。所以效率和公平存在着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分配的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尽可能全面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就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效率高、竞争力强、生产适销对路产品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使人们的收入拉开了档次,充分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效率优先就是要求市场在包括劳动力在内的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要求收入水平按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决定。坚持效率优先并不是要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效率优先是处理好公平和效率关系的基点。同时要兼顾公平,调节过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化。再分配注重公平,就是在注重效率的同时,避免出现一些经济不公平现象。效率原则的出现本身包含着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出现了社会整体分配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社会大多数成员所能接受的合理的收入差距问题,这就需要兼顾公平。党中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明确了现阶段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奠定了基础。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二.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目前,我们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离十六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倾向比较严重,效率优先的原则没有得到体现。现行的分配制度不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