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股蓝饮品行业协会章程(3)
更新时间:2018-12-05 21:24作者:李一老师
秘书长的提名,决定副秘书长人选的聘免;㈨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㈩决定其它重大事项。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理事,应经会员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应经下一次会员大会追认。二十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十八条一、四、五、九、十等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会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常务理事,应经理事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的常务理事应经下一次理事会追认。补选的常务理事应在理事中产生。二十二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㈠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㈡最高任职龄不超过周岁;㈢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㈣无刑事处罚记录,但过失犯罪的除外;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十三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任期四,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须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权力机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xx县民政局批准后方可任职。二十四条本会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个人信用良好。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㈠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㈡检查会员大会(权力机构)、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㈢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二十六条本会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其任职条件参照二十二条。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人事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按照本县有关规定执行。二十七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㈠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度工作计划;㈡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㈢提名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㈣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㈤处理其它日常事务。二十八条为有利于本会工作,可聘请熟悉本行业业务、关心本行业发展,积极为本行业工作并做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担任名誉职务或顾问。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二十九条本会经费的来源:㈠会费;㈡捐赠;㈢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