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4 20:01作者:李一老师
2014年广东广州中考招生现场咨询会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现场咨询会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招生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精神,正确宣传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各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开,为广大考生提供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的机会,更好地了解今年的招生信息,科学填报志愿,定于2014年5月31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举办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现场咨询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在广州市有招生计划的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以下简称计划内招生单位)。
(二)为考生升学进修提供资讯和服务的有关单位,如培训机构、中外办学单位、留学服务机构等(以下简称非计划内招生单位)。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9:00-12:00,13:00-16:00。
三、承办单位
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现场咨询会会展服务招标工作仍在进行,承办单位需待招标采购完成后方可确定,有关事宜及参展费用详细标准我办将另文通知。
四、参加办法
各参展单位填写《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现场咨询会回执》(附件1)于5月20日前传真到广州市招考办中考科。
凡属示范性高中学校、国家级重点、省重点的中职学校,每校须设2个以上展位。
此次活动我办将统一印制进场门票免费发至各中学,组织学生参加,并在学校张贴咨询会活动广告,通过广州各大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五、参加费用
每个展位成本费计划内招生单位不超过1400元,非计划内招生不超过4200元(上述收费包括场地租金、管理费及场地搭建成本。)非计划内招生单位另收1000元/个展位的场地保证金,本保证金涉及范围:展馆设施设备保证、布撤展垃圾清理保证、布撤展施工保证、消防及安全保证等。展览会结束后,由双方检查展馆、核对违规记录,如无任何设施设备受破坏、无任何违规现象,场地保证金(仅限本金)将于展览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无息归还乙方。
六、参展项目明细
(一)制展位招牌规格:3米长*0.6米高。室内展位背景画规格:3米长*2.5米高,展位两侧背景画规格:2米长*2.5米高。参展单位可按此规格自行制作或交由承办单位制作。由承办单位制作的各项费用自行协商。参展单位不得自行用海棉胶、图钉或钉在展位的围板上张贴资料,或用刀具、笔等划花围板,违者将按展馆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