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5:31作者:李一老师
(五)提交证明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扶贫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跨区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材料的将以审核不通过处理。
其中申请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考生,如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须在3月30日前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提交的则不能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申请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须在3月30日前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如监护人不是父母的,还须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以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交由父亲或母亲所在师级以上单位进行审核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报名点。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考生和家长签名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
申报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六)交纳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科目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14〕169号)规定的标准,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英语听说和体育8科。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交纳考试费80元。考试费由各报名点向考生代收,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招考办(基教科)。
五、资格申报要求
凡申请跨区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照顾录取生、扶贫生、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12日-16日内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资料,并按要求提供如下审核材料交报名点。
1.跨区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附件1。其中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在3月30日前提交证明材料交报名点,逾期提交的则不能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
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须在3月30日前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如监护人不是父母的,还须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以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