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5:31作者:王华老师
8月30日前,在省中招平台录入三二分段中职段新生信息。
二、广州中考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近日,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36号)、《印发<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教发〔2014〕30号)、《关于印发2016年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39号)的精神,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下同)报名的有关规定也有了具体的要求与规定,跟着2018中考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妥妥滴都是干货呀!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18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考范围
(一)我市户籍应届生。
1.学籍在我市的,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学校名单以《201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为准),以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属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简称“老三区”,下同)。
2.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3.2018年我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3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下同),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附件1)、初中学校完整3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其中,老三区视为三个独立的招生区进行指标计划分配。跨区生只可报考学籍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有多个校区的初中学校,其考生享受学籍所在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