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00:29作者:王新老师
注:考生需要先在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5月8日-9日到我校招生办验证。未按时验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中途不接收教工子弟转学申请。)
2、所有子弟均需参加我校的入学综合素质考查。(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验证需带资料、录取及收费事项
第一类中大校本部教职工子女
(一)需验资料:1、考生2张小一寸相片;2、考生户口本;3、考生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4、独生子女光荣证;5、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协议);6、父母2016年4月份工资单;7、父母校园卡、身份证;8、父母所在学院(系或部处)的单位证明。
备注:
(1)以上第2-7项资料,请家长在报名时带原件验证,并自备复印件(用A4纸复印)。第8项资料,需交原件。
(2)户口本需是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海珠区居民户口本,房产证需与户籍一致;持南校区集体户口并租住南校区房屋的教职工需出具房管处证明。要求户口(含集体户)与住房均在海珠区范围内且居住满一年(2016年5月1日前入住)。
(3)工资单请教工个人到中大财务处网页自行打印。
(4)单位证明需注明考生父母为固定编制(即A系列)在编在岗教职工,并且只限一名子女。(附属医院证明同此要求,退休处的证明也需注明考生祖父母在册,并且只限一名孙子女)
(5)中大“百人计划”引进人才的子女、校本部在站博士后的子女入读我校,须由家长书面申请,并提交人事处证明,我校按有关文件予以照顾。
(二)录取手续: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市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凡被我校录取者(以交费为准),则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我校也不接受参加电脑派位之后的考生。(考生在原毕业小学填报升中志愿时可仍按属地的教育局文件填报。)
(三)收费标准:中大校本部教职工子女且验证合格者,每学期一次性交纳学杂费2100元。(如不参加校本课程拓展项目培训,初一、初二年级每学期一次性交纳学杂费1300元。)(注:对于校本部教职工子女,收费远低于我校获批的收费标准,因此不返还政府的“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
第二类中大附属医院职工子女
中大附属医院职工子女,人户、住房一致且在海珠区达一年以上者(2016年5月1日前入住),需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验证:1、考生2张小一寸相片;2、考生户口本;3、考生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4、考生五、六年级《学生成长记录册》(仅接受五、六年级语、数、英学期总评均为A的考生报名);5、独生子女光荣证;6、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协议);7、父母2016年4月份工资单;8、父母校园卡(或工作证)、身份证;9、父母所在医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