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7 09:28作者:王华老师
(三)专业审定和签订协议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7月9日,主要是县(区)征兵办公室和接兵干部会同地方教育部门,组织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专业审定合格人员名单。自治区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市应征人员的专业、体检和政审“三合格”情况,适当调整招收任务后,由县(区)征兵办公室、接兵部队与“三合格”的预招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各单位签订协议情况,与7月10日前上报。
(四)审批入伍阶段。时间从7月10日至7月15日,主要是县(市、区)征兵办组织对符合直招条件的适龄青年建立完善直招士官档案,办理入伍手续,与接兵部队组织档案材料交接。招收士官在被批准入伍前,县级以上征兵办对拟招入伍青年进行时间不少于五天的社会公示。各市拟批准入伍的人员名单,于7月16日前上报。
(五)组织运输阶段。时间从7月16日至8月10日,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发放《入伍通知书》和《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组织安全常识和思想教育;二是组织新招收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跟踪了解报到情况。
以上是全区的总体安排,各市在不影响阶段性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是军委总部着眼加强士官队伍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的成功实践。各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强工作组织协调力度,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密组织体检政审,努力提高直招士官质量和任务完成率。要加强直招宣传动员,把宣传重点放在专业对口的普通高等院校,增强宣传发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广大毕业生了解直招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报名程序方法。对因名额限制未能招收的网上报名学生,市、县两级兵役机关要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其参加义务兵征集。
(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招收质量。各级要认真执行总参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审查把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实施招收。兵役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体检、政审,会同部队接兵人员对直招对象的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和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认真查验,共同把好招收质量关,严防把学历不合格、专业不相符的人员招收入伍。
(三)认真组织交接,确保安全入营。部队排出的接兵人员将提前到达我区,并于7月15日前会同兵役机关完成专业审定、协议书签订、档案交接等工作,商定直招士官报到事宜。各级兵役机关要认真做好直招士官自行报到出发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报到的单位、地址、时限、联系方式、乘车路线以及注意事项等,加强报到途中管控,防止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