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7 01:45作者:李一老师
(三)为确保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统一为:广西南宁市广西民族大学或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所属派出所: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派出所。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能是曾用名,“公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新生高考填报的身份证号码及手持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或区)”,要具体到“省(或区)市(或县)”。
4.户口迁移证上要盖有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的重要项目用手工改动的,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及承办民警章。私自涂改将不能入户。
6.请把本人的身高、血型和身份证有效期限用铅笔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的空白处。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按学年制收费)
2015级专科新生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国际商务、法律事务、应用法语、应用越南语、应用泰国语、应用印尼语专业每年学费8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预收700元,入学后按不同住宿条件及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三)代收费
1.新生体检费60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愿参加原则,个人缴费每年120元(最终以社保局文件为准,多退少补)。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未参保的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所产生的门诊费及医药费(含住院)均自理。
3.教材费:预计约500元/年,由学生报到入校后根据需要购买;
4.军训服装费:新生军训服装费130元,由学生报到入校后根据需要购买。
(四)商业保险费
学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学生除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仍可自愿参加学生综合平安商业保险,投保额为每年80元,报到时由保险公司现场办理。
五、缴费办法
(一)缴费方式: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学生通过银行缴费(含银行柜台缴费、银行网上银行缴费),其他费用到校报到后现金缴付。
具体缴费操作方法如下:
1.广西区外的新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