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09:22作者:王华老师
(注:1.本科生按学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需按学年预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学分数、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2.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专业按教育厅规定享受免费教育。)
温馨提示:
1、除学费、住宿费外的其余款项,根据实际情况以现金方式报到现场交纳。
2、学校经批准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须在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交清,若无故拖欠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措施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请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按规定在家庭所在地办理好有关“贫困证明”,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校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对于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广西师范学院2015年奖助学金一览表
项目 | 奖助金额(元) |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年/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年/人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5000元/年/人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奖 | 3500元/年/人 |
二等奖 | 2800元/年/人 | |
孝廉奖学金 | 一等奖 | 1000元/年/人 |
二等奖 | 850元/年/人 | |
三等奖 | 700元/年/人 | |
应善良助学金 | 12000元/四年/人 | |
肯德基曙光基金 | 24000元/四年/人 | |
师范专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750元/年/人 |
二等奖 | 500元/年/人 | |
三等奖 | 400元/年/人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500元/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