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11:30作者:王新老师
三、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新生可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属南宁市辖区户口的新生,不办户口迁移。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必须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由保卫处代行管理,除中途退学、转学外,学生需凭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或毕业后才可将户口迁出学校。
(三)为确保户口迁移证的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统一为:广西南宁市广西民族大学或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所属派出所: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派出所。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能是曾用名,“公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新生高考填报的身份证号码及手持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或区)”,要具体到“省(或区)市(或县)”。
4.户口迁移证上要盖有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的重要项目用手工改动的,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及承办民警章。私自涂改将不能入户。
6.请把本人的身高、血型和身份证有效期限用铅笔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的空白处。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预收学费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专业免收学费;政治学与行政学、中国共产党历史、社会学、社会工作、历史学专业46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专业5000元;
知识产权、人类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育学、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新闻学、印度尼西亚语、缅甸语、马来语、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专业505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工商管理、档案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专业5500元;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数学、金融学、税收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中药制药专业5550元;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专业12000元;2.会计学(中英合作),按学年制收费,400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