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6 10:04作者:李一老师
第二节隶书临摹
书法临摹是学习书法艺术的重要课程和必经之路。隶书是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意义的代表性书体,结体端正宽博,用笔丰富多样,是学习书法的基础书体。通过隶书临摹,能够较好地提高书法技能和培养审美能力,是检测书法应试者的重要基础科目。
一、考试内容
隶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隶书为范本,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检测应试者对书法书体的基本掌握能力。
二、考试形式
对照范本临摹。
三、考试要求
(一)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
(二)尽可能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三)落款统一书写试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得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答卷左侧。
(四)考试工具:四尺斗方宣纸(生宣纸),毛笔,墨汁,画毡等。
(五)考试时间:一小时(60分钟)
第三节书法创作
书法创作是书法专业学习的专业课程,在对书法学习成效的检测中具有指标性意义。书法创作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书法艺术中传统笔法、字法、章法的借鉴能力和创造能力,检测应试者学习书法艺术的潜质,是书法类专业考试的重要科目。
一、考试内容
书法创作考试以行书创作形式进行,根据试题所提供的历代经典诗文内容,进行书法创作。
二、考试形式
书法创作。
三、考试要求
(一)以试题所提供的诗文内容为创作内容。
(二)创作所用的书体为行书。
(三)创作符合试题规定要求,笔法精到,字法合理,章法完整。
(四)落款统一书写试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得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答卷左侧。
(五)考试工具:四尺斗方宣纸(生宣纸),毛笔,墨汁,画毡等。
(五)考试时间:一小时(60分钟)
第四章书法专业各科目考试参考样卷
第一节楷书临摹考试参考样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
楷书临摹试题(参考样卷)
一、考试题目:
《楷书临摹》
二、考试内容:
临摹图示范本唐代褚遂良《雁塔圣教序》局部。
三、考试要求:
1.在四尺斗方(约68cm×68cm)的生宣纸上书写,临摹范本图示的全部内容,不能增减。
2.要求无错漏字,章法完整。
3.落款统一书写试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得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答卷左侧。
四、考试材料和工具:
毛笔、墨汁、画毡、裁纸工具等由考生自备。
四尺生宣斗方2张(包括草稿纸,尺寸约为68cm×68cm),由考点统一发放。
五、考试时间:一小时(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