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2:31作者:王新老师
二查学校真伪。应查验录取通知书的寄出方是否为经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当年在广西招生的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名单及招生计划,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也可查询。此外,这些学校的名单及其招生计划情况还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或《2016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上查到。
三查学籍真伪。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和省级招生机构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考生可在本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注册网上查询自己是否已取得了学籍。未经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国家将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若考生收到了假录取通知书,应注意保留证据,并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告。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7942、5337943。
此外,每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考生还有可能会收到成人高校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考班录取通知书、个别高校非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三类录取通知书本身不是假的,而是由一些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的办学机构(如自学考试助考班、成人高考考前辅导班、网络教育学院、国际合作办学机构等)发出的文书。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并不一样;不同学习形式的高等教育,所取得的毕业文凭在社会上的认可度也不一样。国家和自治区不允许高校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形式,严禁其通过虚假宣传来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目前进行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若收到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录取通知书应当提高警惕,辨别发出机构获取考生信息的渠道和发放通知书的行为是否涉嫌违规